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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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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眼中的「她」:外籍配偶、想像與建構

5/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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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潤華(東華大學臺灣文化學系助理教授)
目前,臺灣婚姻移民的社會組織中常以「姐妹」稱呼來自婚姻移民女性;而主流社會逐漸以「新住民」取代過去以「外籍新娘」或「外籍配偶」等婚姻移民的稱謂等﷽﷽﷽﷽﷽﷽﷽﷽﷽﷽﷽﷽﷽﷽﷽﷽﷽﷽﷽﷽﷽﷽﷽﷽,並廣泛包含因各種原因而移居來臺的移民,例如留學、工作旅居等.但,為強調特殊社會性議題,「外籍新娘」或「外籍配偶」等詞彙仍會被刻意使用.如夏曉娟老師等諸位前輩在討論臺灣國際婚姻移民時,刻意使用「外籍新娘」以強調婚姻移民在臺灣所受到的歧視與污名化等社會性議題.而本文章中則以「外籍配偶」稱呼婚姻移民,藉以強調「外籍」此一充滿異國情調想像的主體,在臺灣移民政策配套措施上的情境;並且以「姐妹」此一稱謂,稱呼我在參與新住民活動中所認識的婚姻移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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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的國際移民日,台東舉辦之活動打上「關懷新住民」的字樣(圖片來源:更生日報)
  在全球化逐漸影響人們的各層面後,人的跨國流動也逐漸成為資本以外、另外一個跨國主義學者有興趣的議題。人在跨國界之間的流動通常不只是單一「個體」的移動,通常伴隨資本的流動、知識與技術的移轉、國家間的移民策略等議題相關,並且隨著個移動所攜帶的文化流動,更是對於文化議題有興趣的研究者們所關心的議題。

  1980年代以後,許多學者對於各種移民類型中,性別所造成的移民策略差異深感興趣,並進一步探討透過婚姻移民的行動,女性不再只是移民過程中的附庸,更是具決定權的主動個體;其次,透過婚姻移民,女性得以獲得「尋找一個更好生活」(searching for a better life)的機會 [1],有經濟或社會階級向上流動的可能。部分研究更強調婚姻移民成為父權社會下女性的抵抗,透過跨國婚姻的遠走他鄉,尋求獨自我的獨立與自主。而在臺灣,婚姻移民也漸被重視,以稱呼的演變來觀察,從過去具歧視意味的「外籍新娘」,到後來的「外籍配偶」,以及最近被國家所沿用的「新住民」,都看到社會各階層以及婚姻移民女性對於自我認同與定位的追求,並從「不要叫我外籍新娘」等社會運動 [2],看到新住民女性如何找尋主體性的發展。

  雖然,每一個姐妹的故事都不盡相同,部分姐妹的來臺灣追求新世界的理由與脈絡,卻相當有意思。當然,已經移民到台灣之朋友的資訊,仍是吸引新住民來臺的拉力,但絕不止於此;此一透過婚姻移民以尋找烏托邦的旅程,有時大眾媒體在其中扮演極重要的角色。我在田野所遇到的花蓮姐妹們,有些姐妹對於嫁到臺灣的美好生活的想像,甚至婚姻生活的期待,來自於臺灣電影或在越南流行的臺劇之內容,如流星花園與F4,打造了姐妹們對遠赴臺灣追求婚姻與新生活嚮往的基礎。

  然而,追求烏托邦的旅途不總是坦途,而許多幫助你、或為你好的貴人會在旅途中出現予以協助。然而,好人或貴人所提供的「解救」,真的全然對你好嗎?這個疑問是本文欲提出的反省.本篇小文雖可算是一篇學術性討論,但更像是我與姐妹以及相關機構相處過程中的筆記。希望透過分享此一對於移民姐妹們真愛旅程的觀察,透過書寫引起讀者們的省思。當諸多行動者,無論個人、政府單位或不同類型的機構(如非政府組織),打著「我是為你好」的旗幟進行各類服務或所謂「弱勢關懷」與「善意」時,是否反而成為對主體印象的僵化與隱性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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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外籍配偶」論述的行動者們(作者提供)
那些論述外配的行動者們

  在國家下放權力與資源、企圖在各社區成立外籍配偶家庭服務據點之前,國內關於「外籍配偶」的論述主要掌握在國家、媒體與專家學者手上(如上圖).國家作為政策制定的行動者,透過教育或移民政策的制定,打造治理的制度,介入移民的日常生活的實踐中,以國家的力量定義何為適切的婚姻以及國民 [3]。而媒體則以「客觀」與「專業」報導人的姿態,以報導新移民事件的方式,透過新聞或專欄等方式建立論述,設定普羅大眾對「外籍配偶」的意象(image);只是,從夏曉鵑(2001;2002)長期研究與參與新移民運動歷程中 [4],我們可發現媒體與國家力量的上下交相賊,使得「外籍配偶」身份的建構多半充斥負面的偏見與標籤,連動造成對「外籍配偶」此一對象的歧視.

  專家學者,當然亦無法假裝自己是客觀的研究者而置身事外。作為「專家」,學者常被期待作為一「先行者」發掘問題,成為「問題的解決人」。故,專家學者制定研究議題時,通常伴隨「問題化」特定社會現象或對象的過程,並透過研究的過程設定該議題的討論方向與邏輯。而這類型的研究及其中所建構的論述,常被國家與媒體在制定政策或報導時援引。其次,早期學者菁英(其實現在也是)也常被期待作為「弱勢」的代言人,述說「真實」且充滿人道關懷的「他者」故事,因此學者對於「外籍配偶」所做的研究與發言,也成為論述「外籍配偶」此一議題或對象的基礎。

  在「外籍配偶」逐漸被三方行動者建構(或被問題化)成為亟需被關懷的對象後,政府正式在2005年起設置隸屬於內政部之「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預計在10年間籌措30億元,強化有關外籍配偶的照顧與輔導服務,並期有效整合政府與民間資源。其中,有關輔導基金之運用中,「協助各地方政府設立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為重點工作項目之一;並在社區尺度中設置「社區服務據點」,發掘亟需協助的個案,並強化社區對外籍配偶的「接納與服務能力」。換言之,在政治上,國家在已設定外籍配偶在台灣主流社會上的位置、以及與社會的關係之情境下,以補助針對性地介入特定婚姻移民的相關事務,治理來自特定地方與特定性別的移民;並且,國家透過下放資源以及權力,與非政府組織形成連線,共同涉足「照顧輔導」外籍配偶的角色。此一政策的施為,讓外籍配偶論述的建構不再僅限於三方行動者;作為資源的實際操作者,在空間尺度上比其他作用者更貼近外籍配偶日常生活空間的「非政府組織」(NGO),更成為論述建構中的關鍵行動者。

  有別於以「服務特定對象」而成立的社會福利單位,當前大多數臺灣服務新住民的社服單位,只有少部分單位自開設以來便以服務外籍配偶、甚至由外籍配偶為組織運作主體的團體,如「南洋姐妹會」;多數服務接手新住民業務的服務單位多以其他社會對象為主體。以花蓮縣目前著手服務據點業務的單位而言,包含以濟世為主的宗教團體、社造組織(如社區發展協會)、或以老人關懷或孩童為主體的單位。這些單位涉足新住民議題的原因,多與社工員或志工過去在服務過程中,發現服務對象家中存在另一個需要「協助」或解決的「問題」,轉而介入與提供協助。

  在臺灣,社工員以及諸多與國家合作的非政府組織,常作為福利體系中「資源守門員」(gatekeeper),協助國家辨別適切、符合需要服務的案主,並且決定福利資源的使用與分配。相對於對於外籍配偶的服務,在其他領域中,所有的案主以及案家都被預設為潛在的福利詐欺者,而資源守門員,也就是社工員以及NGO作為國家資源重要把關的行動者 [5]。因此,如「家訪」等活動,都成為社服單位小心求證案主的必要行動。然而,在我觀察過程發覺相當耐人尋味的是,在外籍配偶的社服單位中,幾乎所有的姐妹都被視為潛在的「被害人」,急需資源與被救援的對象;許多非政府組織乃至於其中志工,不只扮演資源守門員的角色,在「照顧輔導」的宗旨下,更是英雄主義式的英雄(雖然大部份工作人員為女性),企圖透過「家訪」等行為,以「國家」之名突破私領域的防線,發掘需要被「帶出(家門)來」予以協助的姐妹們,進一步扮演「關懷者」、「教育者」甚至「先行者」的角色,堂而皇之地定義與介入新移民姐妹的親密關係等私領域議題。也因為大部分NGO以及社工視新移民姐妹為需要被解救的弱者,並將自身定義為「教育者」與「先行者」的角色,進一步有「培力」姐妹的責任。

  以下,筆者將就在田野以及多次參與式觀察中,發現多數NGO如何「以培力之名」協助外籍配偶鑲嵌於在地脈絡,但卻同時也僵化外籍配偶作為妻子、母親或媳婦的角色,並教育外配作為異國文化的載體與表演者之機制,進行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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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機構強調外籍配偶女性流暢運用台語或中文的必要性(圖片來源: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網站)
性別角色的馴化:請做一個稱職的妻子、媳婦與母親

  在政府與非政府組織合作的培力計劃中,「生活適應輔導班」通常是組成服務據點的主要工作項目之一。透過成立生活適應輔導班,政府與組織企圖增加外籍配偶適應異地生活的能力。因此,不同類型的專業訓練或在地知識,包含識字班、移民相關規定宣導、在地風土民情、甚至家庭教育,都包含在此生活適應輔導班的規劃中。

  在一系列的培力計劃中,組織們原期待透過一系列的「教育」,外籍配偶可以習得在地知識與生存技巧,尤其在增加經濟收入上的技術,並且透過此一經濟技能、文化資源與社會資訊的提供與訓練,可以達成培力新移民的目的。例如,部分服務據點提供烹飪課程,提供外籍配偶學習臺灣料理烹調方式的機會,使女性更融入臺灣的家庭,並且擁有在外餐廳(例如早餐店)工作的能力,透過提升外籍配偶在家庭中的經濟能力,提升她在家庭中「說話」之能量,甚至透過經濟獨立使外籍配偶在家中乃至社會中能具備能動性。政府與非政府組織亦企圖透過在地語言訓練班的提供,提升移民使用在地語言的能力,使其在公領域或私領域都能夠「說話」,尤其被期待述說被壓迫、背井離鄉以至於等自身故事的能力.此類課程背後的企圖與發想都與Gayatri Spivak(1988)主張「培力底層階級說話的聲音」(give her a voice)的邏輯相關 [6];透過培力計劃使社會邊陲的族群不再倚靠本土文化菁英等代言人才能說話,而冀望其能賦有屬於自主「說故事」的管道與能動。

  然而,這類型立意良善的培力策略,卻在無意中成為建構外籍配偶女性作為「弱勢」與「無動能」的被動身份,並馴化外籍女性在家庭中性別角色的機制。無論語言、技能或知識的訓練,非政府組織的許多策略均強化女性在父權社會的家庭中,傳統且相對單一的角色。以識字班而言,許多機構表達外籍配偶女性流暢運用台語或中文的必要性,尤其強調語言的流暢使用可使外籍配偶「知道阿公阿媽(意指公婆)他們的意思,才不會有誤會啦」,強調女性作為居家照護者的角色與責任。或,部分機構則強調外籍配偶的小孩在學表現的「落差」與母親無法流暢使用語言(此處單指中文)有關,因此期待透過語言班,讓外籍母親「回家後可以教小孩功課」,一方面強化新臺灣之子 [7] 在校必為弱勢的刻板印象,並將此一「弱勢」歸咎於母親的「失職」或「不適任」,進一步僵化女性身為「母親」,必須單方面承擔小孩教養的角色與責任.

  另一方面,在社會層次上,此類培力計劃也強調「主體」必須被勞力市場收編,成為有用的勞動者,才稱得上「融入當地」的邏輯。當我參與許多培力課程時,最常聽到的說法是「透過這個課程,姐妹們就被訓練了,未來可以去早餐店打工了」、「可以貼補家用了」。由上述內容可得知,大多數生活適應輔導班課程設計的個案中,服務據點仍以外籍配偶女性在臺的「家庭」或「主流社會」作為考量的重點,強調應如何訓練外籍配偶女性的身體,使其得以鑲嵌在「家庭」或「主流社會」的勞動市場中:在家成為一稱職的妻子、媳婦或母親,在外則成為對資本家而言的稱職勞動者,極少以外籍配偶女性作為一獨立女性主體的立場來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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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在桃園舉辦的「歡喜慶新年.臺灣是我家」的慶過年包粽活動(圖片來源:台灣好新聞)
異國情調身體的建構:女體、文化展演與道地(Authentic)文化

  另一方面,非政府組織不只是「培力」計劃中,規訓外籍配偶以符合一個「稱職」的臺灣媳婦、妻子、或母親的角色,這些組織同時也在建構外籍配偶成為充滿異國情調的身體、鼓勵外籍女性成為異國文化展演者的計劃上,扮演重要關鍵。

  雖然,政府近年來的政策企圖使「外人」變「內人」,將外籍配偶鑲嵌入臺灣在文化、經濟與社會各項脈絡中,讓臺灣得以成為「娘家」[8];但另方面,政府亦透過提倡「多元文化」等文化、教育或觀光策略,強化新移民原為「外籍人士」的角色。「多元文化」的政策原本立意頗好,強調臺灣在多重移民歷史下,所造成的「文化多樣性」,以及各時期移民在地方互動引起的文化混雜(hybridity),使居民得以理解異同,體現文化混雜所帶來的社會與文化多元發展與優勢;國家與組織更企圖透過強調對外籍配偶原生文化的重視,進一步使外籍配偶對其文化的肯定與認同,達到培力的成效。因此,許多外籍配偶家庭服務據點經常舉辦以異文化為主的活動,試圖召喚外籍配偶對社區活動的積極參與,並引起當地社會對於新住民文化之了解,如戲劇、傳統舞蹈或歌謠表演、異國美食競賽,以及繪畫/攝影比賽等。以戲劇為例,各種培力計劃中,戲劇策略的實踐可能最為複雜.由姐妹組成劇團、甚至自己寫劇本、並展演自我故事,起源於南洋姐妹會敘事培力之策略。透過有系統的籌劃,姐妹們將不易或不方便口述的自身經驗,以「集體創作」的方式集結,將個人記憶與經驗凝結為集體故事,每一個主角都是每一位婚姻移民的故事、但卻也不屬於特定一移民女性的故事,而是集體的記憶,並透過巡迴展演被「他者」觀看與理解。

  相較於劇團的繁複與細緻,較多非政府組織則採取「節慶活動」作為策略,鼓勵外籍配偶展演「傳統服飾」、「傳統舞蹈」與「異國飲食」等能展現他國文化物質基礎的活動,作為推廣外籍配偶原生文化的策略。因此,外籍配偶在出席各類活動時,常被「鼓勵」穿著原生文化的「傳統服飾/正是服裝/國服」參與,尤其是女性.如2014年「第一屆移民工文學獎」頒獎典禮中,看到所有女性得獎者身著原生母國的傳統服飾參與頒獎典禮,相較之下男性得獎者則較自在地穿著日常生活服飾參與。而以身著白色越式旗袍(Áo dài)、搭配斗笠,並以越南外籍配偶為主要展演者的斗笠舞,近年來也常成為新移民相關活動上熱門的表演,為被「長官們所期待」的多元文化之具體呈現。

  展演傳統舞蹈被鼓勵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以外籍配偶女性的身體及其活動作為多元文化的教材,冀透過異國色彩強烈的表演,使異國文化在臺灣發聲(被看到);其二,也期望透過社區型的活動,讓不同的女性能參與,增加外籍配偶女性被社區接納的機會。然而,以推廣文化此一「善意」的實踐中,因為外籍配偶的身體展演成為多元文化的教材,卻也使得外籍配偶的身體成為異國風情道地的載體,成為被凝視的對象。我與助理在社區中曾參與與姐妹相關的正式節慶活動時,便觀察到部分被服務據點鼓勵穿著越南傳統服飾或柬埔寨國服的姐妹們,在穿著日常生活衣著的志工、政治人物、專家學者、參與學生(這類型活動多會被宣傳,成為相關課程課外教學的場景)以及社區成員之間穿梭、並且被凝視之情境。

  的確,作為深具教育意義的「文化教師」與文化載體,由「妻子/媳婦/母親」身份轉換為頗具文化與社會身份的「教師」,常帶給姐妹們在心理上的成就感,成為培力的重要目標;但更有一部份的參與姐妹,在「與眾不同」以及「被凝視」的過程中,展現其格格不入的不自在感。有時此類型慶典活動所展現的「文化」,在活動歷程簡短與可支配資源等客觀條件的壓力下,只能呈現特定或相對單一的異國文化想像,如談到越南文化,許多人便想著越南斗笠舞蹈。在「異國美食」相關之活動尤為嚴重,如越南女性被期待端出越式生春卷、印尼配偶被期待端出印尼薑黃飯,而忽略外籍配偶原生國家中可能原本就具備的文化多樣性,而將特定國家與單一的文化實踐綁定。換言之,活動中的女性身體成為被凝視的客體,被期待成為「純粹」且單一類型文化的展現,尤其當原本充斥原生母國在地脈絡的文化實踐,在被展演的過程中被去脈絡化後,在活動中僅遺留下形式,閱聽者僅看到「與我不同」的文化展演或嘉年華,卻缺乏進一步理解不同文化內涵的機會,而單一化移民女性原有的文化光譜,制約對於新移民女性的文化想像。

  過去,諸多學者們總提醒著外籍配偶女性所遭受的壓迫可能多來自媒體與國家制度的影響,而社區中的NGO成為在此時空背景下,成為移民女性的救贖。然而,當原本所有非正式培力策略被政治力逐一收編,建置為國家治理機制的一部份時,或許培力(Empowerment)的善意成為「被賦予想像」的賦權(Empowerment)歷程,成為社會大眾想像她者與文化建構的櫥窗,並進一步加強「他(她)者/我族」的文化邊界(cultural boundaries),成為另一隱性壓迫的來源。
图片苗栗客家土樓(圖片來源:僑委會)

後記

  文末,我必須再次強調,以上我所反省的培力計劃,真的,其實都充滿「善意」與「同理心」;並且,相信已有部分培力組織察覺到此一現象,與培力組織並非以外籍配偶為主體,在位置上無法全然以姐妹出發有關,並且進一步推動以外籍配偶女性為運作主體的培力組織與培力計劃。然而,大多數的情境是,當善意建立在對他者的單一定義與刻板印象下,恐成為另一種隱性的破壞。

  雖然,本文談的是外籍配偶女體如何被想像,被「焠鍊」成一個稱職的臺灣母親、妻子或母親,或以培力之名,卻成為想像異國情調、觀望異國文化的身體,但這又何嘗不是反映臺灣目前各項文化計劃與治理的困境?如,各地所崇尚的客家文化,一方面毀去了原本根植於在地的景觀,而興建與在地客家文化斷裂的所謂的客家地景,例如「客家土樓」,或為展演「純粹」的客家文化,紛紛移去當地原生植物,種起桐花、辦起桐花祭。而原住民的各項祭典則一再被地方政府劃入「觀光」的一環,成為被觀看、被消費的客體。部分原住民的祭典在被觀光化的過程中,甚至會因考量觀光客而進行改造,逐漸改變了原本祭典背後的脈絡,只徒留被觀看的儀式 [9]。這些事件再再顯示,縱然當前臺灣號稱進入「多元文化」的時代,但諸多策略,無論文化政策、文化觀光乃至於文化教育,仍然將多元文化窄化成對特定族群的單一想像,成為以國家為首的主流社會用以統治他者的文化治理的一環。

  的確,目前在臺灣多元文化的逐漸重視下,愈來愈多的族群,如移民、原住民或移工,逐漸被看見,其需求也逐漸被重視,如桃園火車站附近與中和南勢角分別開了「望見書間」與「燦爛時光」兩家以東南亞移民與移工為服務主體的書店.但「設立異文化飛地」的策略,似乎仍無法讓臺灣成為多元文化存在的烏托邦;私以為,要讓這塊土地上的各種人都能呈現其文化的多元光譜,就應讓多元文化的元素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份,而不是將它成就為一獨特且充滿異國風情的空間或節慶,使其成為「另類」的存在。畢竟,這種「讓臺灣人更加認識就在我們身邊的東南亞好朋友」的論述,仍然保持明顯的「我族」跟「他/她族」的文化邊界.

  不過,目前的現實是,「有」總好過於「沒有」。只期盼,真有那麼成就烏托邦的一日,我們能在像7-11這種極為日常的空間中,看到不同文化的元素真正成為生活的一部份 [10]。

註解 
  1. Beck, U. & E. Beck-Gernsheim. (2010). Passage to hope, migration and the need for a cosmopolitan turn in family research. Journal of Family Theory & Review 2: 401-414.
  2. 夏曉鵑等(2005)。不要叫我外籍新娘。台北市:左岸文化。
  3. 龔宜君(2006)。國家與婚姻:台越跨國婚姻政治。東南亞學刊,3(1),頁 83-103。;Bonjour, S. & B. de Hart. (2013). A proper wife, a proper marriage: constructions of ‘us’ and ‘them’ in Dutch family migration policy. European Journal of Women’s Studies 20, no. 1: 61-76.
  4. 夏曉鵑(2001)。「外籍新娘」現象的媒體建構。台灣社會研究季刊(43),頁 153-196。;夏曉鵑(2002)。流離尋岸:資本國際化下的「外籍新娘」現象。台北市:台灣社會研究雜誌社。
  5. 王增勇(2014)。福利造家?:國家對家庭照顧實踐的規訓,第49頁。載於黃應貴主編,21世紀的家:臺灣的家何去何從?。台北市:群學。
  6. Spivak, G. C. (1988). Can the subaltern speak? In C. Nelson & L. Grossberg (Eds.), Marxism and 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 (pp. 271-313). Chicago: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7. 媒體習慣將外籍配偶女性所誕生的子女稱為「新臺灣之子」,尤其東南亞或中國暨港澳配偶女性所誕生的子女。
  8. 從「娘家」此一隱喻,即可發覺國家在婚姻移民策略中,對於移民性別的單一想像與建構。
  9. 莊喜如(2014)。誰的傳統?臺南地區西拉雅傳統文化復振 (1990-2013)。國立東華大學臺灣文化學系暨研究所碩士論文。
  10. 在我書寫本文的同時,報導人李美賢也在天下雜誌「新住民第二代?叫他們我們就好了!」一文中談及與本文類似的觀點,歡迎大家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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